意识形态
起源
意识形态是追求政治发展,以因应工业革命所导致的经济和社会情势的结果。政治意识形态“通常是针对人民大众的言简意赅的陈述。它们是唯物主义的、鼓动性的,并经常迫不及待”
P:《意识形态起源和影响》 1、它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术语;2、包含了对现状的看法,以及对未来的幢憬;3、它是行动导向的,提供了达成目标所必须实行的明确步骤;4、它是群众取向的;5、因此通常“是以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简单语词来陈述”。
19 世纪初,法国特拉西提出。思想的产生来自物质的刺激,因此理念的形成是一种物理过程,而意识形态是对理念形成过程的研究,因而也可以称之为“理念的科学”。特拉西试图将他从“理念的科学”所得的知识应用于整个社会,进而改善人类的生活。因此,意识形态自始便与政治密切相关。
马恩
1845一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马恩对特拉西进行批判的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意识形态不是什么“理念的科学”,它完全是主现的,只不过是特定的一群人(可能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用来自我辩护的一种虚构。
首先,从历史起源上看,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神学、哲学、道德、理论等意识形态产生于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分工,是特定历史阶段精神生产独立化的产物。独立的意识形态的产生与精神生产的独立化及职业精神生产者,即思想家的出现直接相关。
其次,从阶级属性上看,意识形态是特定利益集团,特别是统治阶级的观念形态。
再次,从社会功能上看,意识形态是异化和分裂的世界的虚假意识或异化意识,其本质特征是替现状辩护。
西马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同大众传播媒介相结合的意识形态成为一种消解人的主体性和超越意识的主要的异化力量。
【科学技术是意识形态】
霍克海默早在 30 年代初就已明确表述过。《批判理论》探讨了科学危机问题。
马尔库塞在许多地方提及类似于科学技术作为意识形态的观点,在《单向度的人》等著述中,他反复论证,科学技术不仅是物质财富的源泉,也是一种统治形式,它使政治统治合法化,从而在某种意义上行使政治的统治功能。
哈贝马斯认为,技术理性的统治和传统意识形态的统治是存在差异的(同以往的传统政治意识形态相比,技术统治的“意识形态性较少”,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虚假意识”的某些成分,摆脱了由阶级利益制造的骗局、政治空想等,同时,它所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更加难以抗拒。)又不能否认技术理性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的统治功能(其主要功能都是替现状辩护,论证现存统治的合法性。)